上海地王频出,面粉价赶超面包价已成为常态,外加购房限购政策如此严苛,这让更多购房者失去了买房资格。面对魔都房价如此涨势,很多购房者都已承受不来,但生活还得继续,想要立足于此的小伙伴还是得努力挣钱买房。
目前来看,大多数购房者都选择入手二手房,相比新房,二手房可选区域余地较大,不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生活配套设施,都比较完善。但是,需要提醒大家的是,二手房交易往往容易发生各种纠纷,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格外小心。
卖房不成致没钱换房 要得回定金赖不了中介费
不过小编这次接到的案例倒也不是说中介行为多恶劣,购房者又被骗了多少钱,而是中介和购房者因为中介费的事产生了纠纷。
李小姐打算进行房屋置换,2015年11月21日,有买家想买自己现住的这套房,价格和付款方式等都已经谈妥,只是当时自己还没找到要换的房子,没敢立即答应。但许诺这个买家2天之内找好自己要买的房子后再来接收定金。
11月22日,李小姐联系某中介公司,表示对之前看过的一套房有购买意向。当天晚上,中介和房东进行谈判,房东同意23日三方签署居间协议。
李小姐和房东、中介签署了三方居间协议与佣金确认书,并支付了房东7按意向金。另外,李小姐考虑到自己的房子还未出售,以防万一,在当天签合同时她在合同附加条款处添加了一个生效条件,即:如果11月24日中午12:00前给足10万定金合同生效,反之合同自动失效。
23日签完合同后,李小姐便立即联系了想买她房子的买家,但是,该买家称家里老人意见不合,决定放弃购买。
以目前的情况来看,李小姐自己的房子没卖出去,也就没有钱去买看中的那套房,于是当天晚上就去找房东说明了自己的实际情况,房东很通情达理,把7万元意向金还给了李小姐。当然,这也就表明该合同正如李小姐附加条件写的那样未生效。
李小姐以为买房卖房的事就这么结束了,没想到过去半年,该中介突然打来电话,要求李小姐支付中介费,理由是作为居间房,他们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,合同双方只要签约即告成功,不管有没有生效。
而李小姐表示,该中介只促成了无效合同,另外,签约时自己已经说明情况,合同能否生效要看房子能不能卖出去,自己不存在故意违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