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力街道
☆活力街道的首要目标是功能复合,为各种活动的发生提供可能性。《导则》鼓励在街区、街坊和地块进行土地复合利用,形成水平与垂直功能混合,在相邻街坊和街坊内部的不同地块设置商业、办公、居住、文化、社区服务等不同使用功能。
☆活力街道的第二个目标是活动舒适。沿路种植行道树,设置建筑挑檐、骑楼、雨棚,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遮阴挡雨。
非交通性街道沿街应设置公共座椅及休憩节点,形成交流场所,鼓励行人驻留。在道路交叉口、轨道交通出入口等步行交通密集区域,鼓励设置公共地图、介绍标识、导向标识等。景观休闲街道宜设置跑步道与自行车专用骑行道,并提供相应路径指引设施与饮水设施。
☆活力街道的第三个目标是空间宜人。街道应通过行道树、沿街建筑和围墙形成有序的空间界面。历史风貌街道新建建筑应与历史建筑的建造方式相协调,延续空间界面特征。
☆活力街道的第四个目标是视觉丰富。《导则》建议,沿街建筑底部6米至9米以下部位应进行重点设计,提升设计品质。同时,建筑沿街立面底层设计应注重虚实结合,避免大面积实墙与高反光玻璃。
(图:I类界面:门面完全打开的开放式店面;II类界面:视线可以直接看到室内的通透式玻璃橱窗;III类界面:设置商品布景的广告式玻璃橱窗;IV类界面:室内外的视觉被阻隔的不透实墙)
☆活力街道的第五个目标是风貌塑造。社区道路鼓励使用色叶树和花木,按照“一街一树”进行种植,强化内部街道的识别性。鼓励地面铺装、街道家具和其他环境设施设计艺术化,在街道中间设置公共艺术作品。
☆活力街道的最后一个目标是历史传承。要统筹对144条风貌保护道路的物质性要素与非物质性要素的保护,其中64条风貌保护道路红线不再拓宽,街道两侧建筑风格、尺度保持历史原貌,其余道路鼓励结合交通组织研究,保持现状空间尺度,恢复历史上的道路红线宽度。